2018年1月1日 星期一

中阿含111經

本經說明何謂「達梵行」。論母說,佛門弟子所修梵行,最極究竟,能盡諸漏,故名「究達」 。外道弟子因為不如實知苦、集二諦,不能修習菩提分法。論母便以此反面的手法來解釋本經。

有些人有錢也不會花,有些人過度開支一輩子負債渡日,這是因為一個人花錢有一定的額度,存再多的錢也沒有用,而多花的話一定要用其他的方式償還;同樣的道理,吃東西也是一樣,只有健康的人才能安心受用「食福 」,不健康的人表示食福已然用盡,多吃一點就會以苦病償還。知道欲望的本質、起因及其將會產生的結果,對一般人來說亦有幫助。吃沒關係,不要不厭足,不要刻意去求、去排隊。

現代人每天面對形形色色的誘惑,佛陀說它們不是欲,真正的欲是貪的意向(The passion for his resolves;the intention of lust ;欲求的發起)。 本經將五種欲譯為五欲功德,應是誤用了 guṇa(種類)一字的另一詞義。可愛、可喜、美色、欲想應、甚可樂的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,它們不是欲,欲求的發起才是佛陀所謂的欲。論母說,「因為諸外道於1諸漏不如實知、於2無明觸所生受不如實知、於3聽聞諸不正法增上所生所有邪想不如實知,發起欲求及有求,亦復發起邪梵行求及無有求;彼於4諸欲不如實知、於5後有業不如實知、於6其眾苦不如實知...由是因緣,彼所修行所有梵行,不得名為最極究竟。」

上開論母所述六項,與經文佛說順序一致(南傳AN6.63 的欲和漏次序對調):「汝等當1知漏,知漏所因生,知漏有報,知漏勝如,知漏滅盡,知漏滅道。汝等當2知覺(受),知覺所因生,知覺有報,知覺勝如,知覺滅盡,知覺滅道。汝等當3知想,知想所因生,知想有報,知想勝如,知想滅盡,知想滅道。汝等當4知欲,知欲所因生,知欲有報,知欲勝如,知欲滅盡,知欲滅道。汝等當5知業,知業所因生,知業有報,知業勝如,知業滅盡,知業滅道。汝等當6知苦,知苦所因生,知苦有報,知苦勝如,知苦滅盡,知苦滅道」 ;論母中的「發起欲求、有求、邪梵行求及無有求」,則是用來解釋經中一偈:

The passion for his resolves is a man's sensuality,
not the beautiful sensual pleasures found in the world.
The passion for his resolves is a man's sensuality.
The beauties remain as they are in the world,
while the wise, in this regard, subdue their desire. 

(男子的欲是貪的意向。凡世間中的種種美,這些不是欲,男子的欲是貪的意向。
世間中的種種美只住立在那裡,男子的欲是貪的意向,而慧者們在這裡調伏欲。)

此偈為本經所無,但被收在752經中:
世間雜五色,彼非為愛欲;
貪欲覺想者,是則士夫欲。
眾色常住世,行者斷心欲。

由第4項「諸欲」經中說明可知,此處可愛可喜色等僅是五種欲,而非「五欲功德」;經云:「云何為五?眼知色,耳知聲,鼻知香,舌知味,身知觸,是謂:知欲。」於漏、受、想三項不如實知,而有欲求的發起;種種欲本來就在那裡,只有欲求、有求、邪梵行求及無有求等種種求才是真正的欲。求才是欲望會造業的原因。本經經文只說欲所因生為更樂(無明觸),而南傳經文則多了一偈說明真正的欲是貪的意向。

人之所以會苦,除了因為前4項不明而造新業,尚因過去所造的業,故論母說前5項為集諦,最後一項是苦諦。論母說苦、集二諦的「雜染」有四相:一自性,二因,三果(報),四因果差別(勝如),即佛陀在經中對每一項的解釋,但南北傳經文內容不盡相同,特別是關於自性。經中尚解釋各項的滅盡與滅道,是苦、集二諦的二種「清淨」:集苦滅與趣滅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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