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月17日 星期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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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經中,佛陀舉了雜耍特技者為例,表演者要各自注意自身的安全,必須保持平衡,這樣自然能護得其他的表演者周全。論母進一步舉例說,外道師父叫弟子去有錢人家褒贊自己的功德;師父自己也這麼做,向他人宣說自己教出來的弟子有多行,這樣就能受到很多供養。這樣的行為叫作「專自利」,談不上自護,也不是在護弟子。這是因為外道師父只顧得現在利益,不顧將來。能夠防止往惡趣過失的自利行為才是真的自護。就算我們追求的只是世俗上的幸福安樂,也應該如此。

所以佛陀說:「比丘!當如是學:自護者修四念處,護他者亦修四念處。」 這是因為修四念住可以斷諸煩惱,名為自護;斷諸煩惱便無瞋害心,是為護他。佛陀心中所謂的利他行,是不恐怖他、不違他、不害他,想讓他人高興的心(利樂二心)及想讓他人不要難過的心(慈悲二心),而不是心中以為怎樣做對他人比較好,進而違背他人的心意。「心自親近、修習、隨護、作證(By practicing mindfulness, by developing it, by doing it a lot.),是名自護護他;云何護他自護?不恐怖他、不違他、不害他,慈心哀彼,是名護他自護。」此段話中的親近、修習等,是為了斷諸煩惱,因為若有雜染觸惱,則不能自護;因此惱他,亦不能護他。身不能利,安能利人?故能斷諸煩惱已,方能做到不惱他,也才能護他。「不恐怖他、不違他、不害他」是無惱義。無緣而起利樂二心,無緣而起慈悲二心,是哀愍義。論母說,當知一切哀愍與惱他相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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