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9月15日 星期六

713 & 714

這二經提到,外道也有教授七覺支,並非佛陀的發明。然而,713經中,佛陀以為,五蓋的貪蓋又可分為內外二種,瞋蓋可分瞋恚和瞋恚相二種,疑蓋可分為疑善法和疑不善法,睡眠蓋可分睡眠、昏沈二種,掉悔蓋可分為惡作、掉悔二種。念、捨及擇法覺支可分內外二種,精進及猗可分身心二種,喜、定覺支可分為是否有尋有伺(directed thought & evaluation)二種。論母說這是依自性、所緣相、因緣相的差別來區分。

714經和713經情節相同,問題也相同,但佛陀的回答卻不一樣。這一經的開示非常重要,乃至有相無相之辨,皆可用之。(墮於無相則)其心微劣,不應修猗定捨;(墮於有相則)掉心起,不應修擇法精進喜。至於念覺支分,任何情況都可適用。

佛陀教授的七覺支,和外道所教授的,有這二種不同。

704 ~ 712 & 716 ~ 717

704, 716, 717等經先說正思惟(如理作意)及善知識的重要,這在八正道會有更多類似的經文。

 705 ~ 710經將七覺支和五蓋視為相對的法:五蓋是退法,能為黑闇、障礙;七覺支則是不退法,能作大明、轉趣涅槃。

711和712經是為覺支經。依佛陀在經中所說,五蓋是眾生煩惱因緣,七覺支是眾生清淨因緣。而且七覺支修習順序為念,擇法,精進(四念住及四正斷),喜,猗,定(四神足),捨;此順序與<聲聞地>的解釋相同。

2018年9月13日 星期四

<聲聞地>關於七覺支的解釋

此復云何謂七覺支?諸已證入正性離生補特伽羅,如實覺慧,用此為支,故名覺支。即此七種如實覺支,三品所攝:謂三覺支奢摩他品攝,三覺支毘缽舍那品攝,一覺支通二品攝,是故說名七種覺支。謂擇法覺支、精進覺支、喜覺支,此三觀品所攝。安覺支、定覺支、捨覺支,此三止品所攝。念覺支一種,俱品所攝。說名遍行。

 由此可知,玄奘的譯文中,觀和毘缽舍那可以是同義字,止和奢摩他可以是同義字。而「三摩地者,謂於所緣,審正觀察,心一境性。」故三摩地專指一種修習狀態,玄奘通常不用其他的字代替。無論修止或修觀都可以達到三摩地的狀態,所以<三摩呬多地>有:「先於奢摩他善修習已,後與毘缽舍那方得俱行。修此二種三摩地故,如實覺了所知境界。」四靜慮(四禪)也有三摩地的狀態,如:「云何喜俱行三摩地?謂初、二靜慮諸三摩地。云何樂俱行三摩地?謂第三靜慮諸三摩地。云何捨俱行三摩地?謂第四靜慮已上諸三摩地。」

一般把三摩地與「等持」等同看待,把「等至」與三摩缽底等同看待,尚有不妥。依<三摩呬多地>的分類,該地「略有四種。一者靜慮,二者解脫,三者等持,四者等至。」又說,「世尊於無漏方便中,先說三摩地,後說解脫。由三摩地善成滿力,於諸煩惱,心永解脫故。於有漏方便中,先說解脫,後說三摩地。」由此可知,靜慮、等持及等至三者攝於三摩地。三摩缽底幾乎只用在八等至(四色界靜慮及四無色定),義同三摩地。

 七覺支的法門
乃修止觀道理
精神疲怠之時
擇法精進及喜
煩躁不寧之間
用安用定及捨

不必念念不忘
但忌發呆過度
此等調適之方
平時亦稱實用


若是精神不振
不適合猗定捨
若是精神亢奮
忌擇法精進喜
七覺支的修習
惟念一切兼助

<聲聞地>:五根與五力

何謂信根?<聲聞地>說,藉由四神足能接著修習所有增上心學及增上慧學,而藉著修習此二所有瑜伽,便能產生勝解、淨信,此信即為信根。由於信根,輾轉能生其餘四根及出世間法,故名為根。慧根則只能生起出世間法。對此出世間法的勝解及淨信,則為信力;蓋此深信難伏難奪而有力也。由信力亦輾轉生餘四力。無論信根信力,皆是對佛、法、僧、戒四證淨的信,這樣的信力能證入正性離生(見道)。精進根、力為四正斷,永斷見道所斷一切煩惱及所有諸惡不善法。念根、力為四念住,此正念能無餘斷一切顛倒。定根、力為四禪中所有正定,此諸靜慮能證不還果(初禪即可)。慧根、力為四聖諦中所有正智,此慧能現觀洞察四諦、證得沙門四果。

   修習五根五力能發起煖、頂、順諦忍及世第一法,不過這好像是說一切有部的發明。依《阿毗曇心論》,此四種善根為加行道,到了世第一法,涉見道位。而此處則依信力便能見道。之後的七覺支,則是所有見道的人用來修道的(諸已證入正性離生補特伽羅如實覺慧,用此為支,故名覺支)。

2018年9月11日 星期二

卷第二十四及四念住

論母云:「此中安立四念住為初,道支為最後,三十七種菩提分法。若略若廣,如聲聞地應知其相。」因為瑜伽師地論的聲聞地已經詳細解說了菩提分法,所以這一部份的論母相對較少。 三十七種菩提分法,據聲聞地(在瑜伽師地論卷第28),乃瑜伽修的一種。瑜伽修有二種,另一種叫作想修。想修的內容為:過患想、斷想、離欲想、滅想、止品上下想、觀品前後想、俱品光明想(後三種見南傳SN51.20)。

 又,聲聞地釋三學有云:「然依靜慮,能最初入聖諦現觀,正性離生,非全遠離一切靜慮,能成此事。是故靜慮最為殊勝,故偏說為增上心學。」由是可知,見道者必定能夠證入初禪。又定學為智之所依,由正定心念一境性,方能於所知事,有如實智、如實見轉(起厭、離染、解脫)。智見為慧之義。故修智見,名為慧學。慧學亦能引發心學,即未入初禪,先學見跡,再修七覺支。故知七覺支亦攝定學。定、慧二學,不外止觀;經由初禪而見道者,能速疾止觀雙運,證得究竟。先學見跡,未能見道,但能引發修定之心,正勤加行,圓滿慧學,亦為進趣涅槃之途。

 此後先釋聲聞地對三十七菩提分法的解說,再釋經文及論母。

四念住(依聲聞地作釋)
四(身、受、心、法)念住於中阿含162經中,有佛陀親自的教授。聲聞地的內容大致根據該經而作補充詳釋。云何為身、循身觀?念及念住又是什麼?身相有35,所以三種循身觀即依此35身相,增上聞、思、修慧。藉由聞、思、修三種循身觀所得慧,正觀察、正推求,隨觀隨覺35身、相。

念者,謂依身增上,受持正法,思惟法義,修習作證。念住者,修作證中,心無忘失,經常思考自己是否於正法為正受持,是否於彼彼義慧善了達,是否能觸證彼彼解脫。如是審查自己,安住其念,是為念住。又經常確實守護著念頭;用念頭守護心(情緒),行平等位,不取其相,不取隨好,守護意根;於所緣安住其念,都是念住。

受是感受,又可分身受及心受;身受與五識相應(五種感官),心受與意識相應。

心者,如貪心、瞋心、癡心,此三心各有離心。又有定心,能夠證入禪定稱之。

法者,乃心之現象,以黑品、白品,染品、淨品區分。故循法觀即觀自心之現象,其實與循心觀一樣,都是觀察意念的流動。

四念住有多種法門,佛陀為了對治四顛倒,亦建立四種念住,即一般所稱觀身不淨、觀受是苦、觀心無常、觀法無我。故這只是四念住其中一種。

703

本經南傳所無,文義亦不甚清楚,屬攝頌「質直」之門。大意是說,如果有聲聞弟子「自愛、無諂、無誑」,而且生性質直的,經過佛陀教授,「實則知實,不實知不實,上則知上,無上知無上」,而且可以了知五學力及十種如來力是確實的事。所謂「實則知實,不實知不實」,論母釋為「於有為法諸聰慧者共許為有,或許為無,皆正了知」。所謂「上則知上,無上知無上」,論母釋為「於無為法乃至有頂皆是有上,能正了知是為有上;涅槃無上如實了知是為無上」。這個叫作「如理通達」,必須經由四念住的修習方能(四念住以為依止)。

 一樣,四念住以為依止,由靜定心,於七覺支正修習已,於明、解脫究竟作證,如是名為「得真實證」。因為這樣,「處非處智力者,我說是定非不定;乃至漏盡智者,我說是定非不定。定者正道 ,非定者邪道」。什麼樣的智(如漏盡智),什麼樣的力(如五學力,十種如來力),都是一定的,不是隨便說說。隨便說說的都是邪道,不是正道。

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

684 ~ 687 & 701 ~ 702

以上諸經講如來十力。阿羅漢有五力,如來則有十力。論母說,如來獲得阿羅漢之後,成就十力,行利他行,而且把利他當作為自己在做的事(即用利他以為自義)。無論是阿羅漢的自利行,還是以利他為自義的利他行,對佛弟子來說都是殊勝因緣。如來十力已在菩薩地做了說明。

697 ~ 700

697及698二經論略。

論母解釋699及700經十種力,與道品不特相關。

694 ~ 696

此三經提及八力,是佛陀為舍利弗解答,AN8.28則為舍利弗回答佛陀之問。經文並未臚列,故不易解讀,論母則歸納為:厭背因緣及不造惡業二力,以及念住,正斷,神足,根力,覺支,道支六門。

 若依AN8.28則是,一正見諸行無常之力,二厭背諸欲之力,三趣向遠離之力,四修四念住之力,五修四神足之力,六修五根之力,七修七覺支之力,八修八正道之力。

由他們師徒二人的問答可知,37道品在當時尚未固定。

673 ~ 683 & 688 ~693

688 ~ 691經提到慚力(strength of conscience)及愧力(strength of concern),與五力合為七力。佛陀有偈云:「信力精進力,慚力及愧力,念力定慧力,是名為七力。成就七力者,疾斷諸有漏。」

以上諸經論母皆無釋文。

664 ~ 672

五力和五根似乎沒什麼不同,可以比較666經和647經對信力和信根的解釋。然依<聲聞地>可知先修根再修力。

667 ~ 672經提到攝力,謂四攝事:惠施(generosity),愛語(kind words),行利(beneficial help),同利(consistency in the face of events)。菩薩道修行主要便是六度四攝,不過六度也有布施,似乎大乘佛教僧團很缺錢用,一直要信徒布施。本經最後說的四力(覺力、精進力、無罪力、攝力),由自利行及利他行而產生。對自己有好處的行為有二,一者往現法涅槃,二者往天人善趣。為了往現法涅槃,需要有覺慧力及精進力;為了往天人善趣,需要有無罪力(身口意無罪)。有了這三力,就能往現法涅槃。為了他人的利義,需要有攝受力,論母說在菩薩地已做了說明。

2018年9月9日 星期日

661 ~ 663

此三經說明二力:思擇力(數力)及修習力(修力)。罪惡乃身、語、意之不善結成之果;知道這個道理,息諸惡行,修諸善行,名思擇力。思擇力可以成就二事:一者能往人天善趣,二者能往現法涅槃。這是因為思擇力讓人有三種羞恥心:他處羞恥,自處羞恥,法處羞恥。

修習力便是修習37菩提分法。

659/652~3/660/642

呂澂依論母將經文順序做了大幅度的調整。論母一開始便有:「若依諸佛無上菩提所得正信,乃至正慧,於此世間亦無有者,當知此住外異生品。」659經即有:「若聖弟子於如來發菩提心所得淨信心,是名信根。」

652經說,如果五根中,連一根也沒有,那麼便是外道凡夫之數(住外異生品)。論母又說,如果只在世間有任一根,然出世間沒有的,則是內法凡夫之數(住內異生品),此則不見於經文。653經說,說於五根增上明利滿足者,得阿羅漢俱分解脫。就算只有五根中的任一點點,也不會沒有收穫。經云:「是名比丘根波羅蜜因緣知果波羅蜜,果波羅蜜因緣知人波羅蜜。」也就是說,成就多少根便成就多少果,成就多少果便成就怎樣的人。

660經論略。

642經講的是未知當知根、知根、具知根,不知為何被呂澂移到這裡。

654 ~ 658

此諸經說明慧根是五根中最重要的,就好像六度中的般若波羅蜜,能夠攝持其他五度,慧根亦能攝持其他四根。

643 ~ 651

此諸經論略。

Saṃyutta Nikāya 48.42

論母云:「或有一類作是思惟:若無內我託六根門行六境界,如是六根各別所行各別境界,然此六根唯能領受自所行境,誰能領受如是六根所行境性?」這裡說明經中巫男巴婆羅門的問題:「當這不同對境、不同行境的五根,他們不經驗互相的對境與行境時,什麼是歸依所呢?什麼是他們的對境與行境呢?」(「什麼是他們的對境與行境」英譯為「何者受益於五根共同的活動(who profits from their combined activity)」)。

佛陀說五根共同的活動最後攝於人的意(根),意攝於念(mindfulness),念攝於解脫,解脫攝於涅槃。論母則解釋說,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不能了達緣起道理。知道緣起道理的瑜伽師,於六根如理攀緣,修四念住,則可出離。勤修四念住,再修七覺支,可達明脫。從此不再修所行境性,如實已斷一切煩惱。等到出離一切有為法,連明脫亦得出離。所以佛陀說不該問涅槃的歸依所。

根字,巴利文為 indriya, 意為 rulership, 統治者的象徵。22根,由業所造,是善惡業的象徵,且無人能夠擺脫業力的影響,故稱為 indriya。因為,「一切世間所現見義,其唯此量;當知是義能究竟者,無出於此22根」,是知22根對於一切善惡業有決定性的作用。

22根中有信根、精進根、念根、定根、慧根五根,也是37道品中的五根。《雜阿含646經》中,佛陀說信根就是四不壞淨,精進根就是四正斷,念根就是四念處,定根就是四禪,慧根就是四諦。論母說,此五根於趣向世間離欲有決定性的作用(增上義)。

22 - 6 - 5 = 11, 剩下的11種對造業有決定性的作用者為:男根女根,對繼嗣家族子孫有決定性的作用;命根,對愛命者活命因緣有決定作用,為有情生死所依;樂根、苦根、喜根、憂根、捨根,如是五根於受用先業所作業果及造新業有決定性的作用。最後三無漏根,即未知當知根、已知根、具知根,於趣向出世離欲最極究竟有決定性的作用(2 + 1 + 5 + 3 = 11)。

2018年9月8日 星期六

Saṃyutta Nikāya 51.10

「修諸神足以為依止,能正引發諸聖神通。」佛陀在本經暗示阿難,可以請佛陀多住世一刧或一刧餘,但阿難沒有意會,佛陀只好般涅槃。延壽的能力也是修習四神足的神通之一。論母也提到神通無法改變的四件事:一者根,二者心,三者心所有法,四者業及業異熟。依論母的內容,《雜阿含經》與本經相當的版本應有不少相異之處。

Saṃyutta Nikāya 51.20

四神足的主體是欲(desire)、勤(persistence)、心(intent))、觀(discrimination),與略說之四力(淨意樂力,勤務力,心喜樂力,正智力)相仿。藉著欲增上力所得三摩地,稱為欲三摩地,以此類推,則有勤三摩地、心三摩地、觀三摩地。無論是何種三摩地,都要不緊不鬆、不弛不斂。什麼叫鬆?即是懈怠(laziness)。什麼叫緊?即是掉舉(restlessness)。什麼叫斂?即惛沈睡眠(sloth & drowsiness)。什麼叫弛?即妙(五)欲散動(stirred up by the five strings of sensuality)。除此之外,修習者要能瞻前顧後、知上覺下。所謂修習前後,是毗缽舍那品所緣境,意思是於所觀相,善取(well in hand)、善思(well-attended to)、善了(well-considered)、善達(well-tuned or penetrated),並能觀察三世緣生諸行;所謂修習上下,是奢摩他品所緣境,謂此身從上到下,種種雜類不淨充斥。最後,修習光明想,此是二品所緣境。大概因為比丘沒日沒夜坐禪,天亮還得知道天亮,否則過了時候就要不到東西吃。懈怠是惛沉睡眠之所依,掉舉是五欲散動之所依。懈怠也許還不會讓修奢摩他完全滅沒,一旦惛沉睡眠,所修的奢摩他就白費了。同理,一旦五欲散動,也修不了毗缽舍那。又,精進(勤)三摩地的修習,又怎麼會懈怠呢?論母說是墮在慢緩,不正發勤精進相續。

2018年9月7日 星期五

卷第二十五及四正斷四神足

已佚失的《雜阿含經》卷25,其內容除了四念住最後的部份,尚包含四正斷、四神足以及五根的前面一部份。四正斷經文內容本來就不多,論母也只有一小段,主要的都在<聲聞地>《瑜伽師地論》卷29就講了,亦可參照875經 ~ 879經。

所謂四正斷,即一者斷斷,二者律儀斷,三者隨護斷,四者修斷。依《瑜伽師地論》卷29解釋,應把律儀斷擺在前面,於已生惡不善法令其斷滅(因為已生才要修律儀);斷斷則是於未生惡不善法令其不生(為斷而斷,故名)。再來則是修斷,於未生善法為欲令生;最後隨護斷,已生善法為欲令住。由此方便的原則,又可把四正斷解釋為:

勤於防護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入處,令已生之欲念斷絕。guarding
未生起者,令其不生。abandoning
勤於修習七覺支,令善法增廣。developing
修習不淨觀多修習,令已生之善法不退。maintaining

吾人以為四正斷是學佛的要領,從修行的第一天開始,便該把過去的壞習慣改掉。<聲聞地>說,藉著修習四念住,便能知道什麼是善,什麼是不善(已能除遣粗粗顛倒,已能了達善、不善法);如是四正斷便有所依。877經有:「云何為斷斷?謂比丘已起惡不善法斷,生欲、方便、精勤、攝受,是為斷斷。」 論母還原這些文字為「生欲」、「策勵」、「發勤精進」、「策(攝)心」、「持心」,並一一詳細解釋。生欲令增上意樂圓滿,其他令加行圓滿。

論母又云,四正斷又名四正勝。最後述其略義,說明四正斷顯示了修瑜伽者一切所作便是這些東西。

論母嗢柁南攝頌有:
勇。力。修等持
異門。神足。後

其中「勇」一小段釋四正斷,其餘釋四神足。四神足在聲聞地也已詳細說明,在論母又有略說云:「由四種力持心令定,是故建立四種神足。云何為四?一淨意樂力,二勤務力,三心喜樂力,四正智力。」由勤務力,最初住心、令其安定;由心喜樂力,已住定心無復散動,不令於外更復飄轉。正智力則能觀察入定所解決的煩惱、還有什麼未斷、有什麼隨煩惱現行等等。依聲聞地的說明,則四神足的修習分為二個階段。第一階段靠著四力遠離諸纏,第二階段以八斷行永斷所有隨眠。達到第二階段的定才能算是神足。那麼八斷行又是什麼?欲、策勵、信、安、念(九行相)、正知、思、捨。不過似乎沒有相對應的經文提到此八斷行。只有在南傳中部111經提到在四禪八定的精神狀態有類似的描述。<聲聞地>說:「何等名為八種斷行?一者、欲,謂起如是希望樂欲,我於何時修三摩地當得圓滿,我於何時當能斷滅惡不善法所有隨眠!二者、策勵,謂乃至修所有對治,不捨加行。三者、信,謂不捨加行正安住故,於上所證深生信解。四者、安,謂清淨信而為上首,心生歡喜;心歡喜故,漸次息除諸惡不善法品麤重。五者、念,謂九種相,於九種相安住其心,奢摩他品能攝持故。六者、正知,謂毘缽舍那品慧。七者、思,謂心造作,於斷未斷正觀察時,造作其心,發起能順止、觀二品身業、語業。八者、捨,謂行過去、未來、現在隨順諸惡不善法中,心無染汙,心平等性。由二因緣,於隨眠斷分別了知,謂由境界不現見思,及由境界現見捨故。如是名為八種斷行,亦名勝行。」故八斷行應為修四神足之次第。也就是使用四正斷加上四三摩地(見Saṃyutta Nikāya 51.20論母)之後會發生的情形。

世殊勝法,說明為神;依彼法能到此,故名神足。或曰定力能引發功德,故名神足。《阿毗曇心論》說四神足是「善有為法」,也許是指神通而言(神通是有為法,有善不善,依神足所致神通則為善)。佛陀則說,神足是通向神通的道理及道跡。又在 SN51.20 中教示神足修習方法,攝頌「修等持」門正好是詮譯此經的論母。而要達到真正的神足,更要配合四正斷加行道理,進入第二階段的修習,如佛陀於 SN51.13所做說明。四神足之全名因此名為:欲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(the base of power endowed with concentration founded on desire & the fabrications of exertion)、勤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、心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、觀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