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29日 星期五

中阿含113經

本經解釋戒、定、慧三學。 

水能載舟,亦能覆舟,當知人的欲望也是如此。經中佛陀便說:「若諸異學來問汝等:『一切諸法以何為本?』汝等應當如是答彼:『一切諸法以欲為本。』」 

這裡的「一切諸法」,依論母解釋,乃由諸學及諸學果所攝(南傳註釋書則說是五蘊,這樣的解讀不太合適,把五蘊相當於諸行套在這裡)。諸學即增上戒、增上心、增上慧三學,學果即有餘依及無餘依二涅槃果。如果沒有想要證得涅槃的欲望,便不會受戒出家,也不會有之後的三學及二果,是故宣說一切諸法,欲為根本。 

「欲為增上,受持淨戒,名增上戒學」,此後便藉著增語明觸為集 (以更樂為和)、受為流趣(以覺為來)、作意為生(以思想為有)等來學習,也在一切諸法中扮演重要的角色,是聞、思、修不可缺少的。接著佛陀說:「諸法以定為上首(前),以觀品念為增上(上主),以現觀聖諦慧為最勝(上),以解脫為真,以涅槃為訖。」增上是加分的意思,論母釋文云:「爾時於四念住,由觀品念,以觀為依與內心止,為其增上,是故說彼念為增上。」修四念住時的觀品念可以為修行加分,所以說諸法以念為增上。又南傳 AN10.58 此處英譯為 All phenomena( 一切諸法) have mindfulness as their governing principle. 把念當作修行時的最高指導原則,似也說得通,因為失念就會失了修行。 

最後,佛陀說:「諸法以解脫為堅固(真),以涅槃為其後際(訖)。」南傳經文除了說解脫是核心(heartwood)外,在兩句中間還加了「以不死為立足處 」,這點論母未作解釋,有可能是後人的註釋被當作是經的本文。論母解釋為何解脫是諸法的堅固,其中一個原因竟是,解脫無法藉著學習一點一點獲得,唯由頓得。 

最後論母解釋三學及二果。以善法欲為增上,加分幫忙,受持淨戒,這叫作增上戒學。「依止觸、受,增上心慧,任持方便所有作意,若念若定,并其加行,名增上心學;慧為最勝,名增上慧學。」所以心學及慧學的不同只在於慧學乃最勝之心學。又堅固的解脫是指有餘依涅槃第一學果,涅槃後際指無餘依涅槃第二學果。 

一切存在歸之於需求,一切現象歸之於欲望而止於涅槃。佛陀的思想既非唯心亦非唯物,而是唯人、唯修行實際。本經最後一段,相當於南傳 AN10.59, 佛陀告訴弟子們,應修習九想,強化自己的心力:一者出家想,二者無常想,三者無常苦想,四者苦無我想,五者厭逆食想,六者一切世間不可樂想,七者死想,八者世間平等、不平等想,九者有、無、出沒、過患、出離想(南北傳經文與論母略有出入)。當心力如是加強,二種學果至少能證得一個。

2017年12月28日 星期四

中阿含1經

佛陀說:「云何比丘為知己耶?謂:比丘自知:我有爾所信、戒、聞、施、慧、辯、阿含及所得。是謂比丘為知己也。」相當的南傳 AN7.64 英譯為:

 "And how is a monk one with a sense of himself? There is the case where a monk knows himself: 'This is how far I have come in conviction, virtue, learning, liberality, discernment, quick-wittedness.' ... 

比丘成就七種品德(七法)才值得被尊重,即知法、知義、知時、知節、知己、知眾、知人之勝劣(知人勝如)。本經總論所有菩提分法,修習37道品所必須建立的七種正法,建立此七種正法的因緣也有七個。譬如,於究竟時內離上慢無失壞,是成就知己品德的因緣。論母云:「於己所無信等善法不起上慢,謂為自有;於其狹小亦不增益以為廣大,唯於實有乃至所有,如實了知,自稱言有,故名自知。」所謂信等善法,即首揭經文之信、戒、聞、施、慧、辯、阿含及所得。相對的南傳經文則有 conviction, virtue, learning, liberality, discernment, quick-wittedness, 缺了「阿含及所得」。論母釋文又云:「又信為先,受持淨戒;持戒為先,求多聞法;由此為先,捨諸過失,普於一切資身財命無所顧慮;由此為先,心得靜定,證如實智。如是五法(沒有辯、阿含及所得),由四因緣之所顯發:一由他教故,二教增上力自內證故,三俱生尋思勝辯才故(辯在這裡),四由先串習獲得俱生功德相應善男子故。」兩相比對,所謂「阿含及所得」應屬於顯發五法之因緣(阿含義為"轉傳來",agama, 玄奘譯為阿笈摩)。依照論母的意思,一個自知的比丘,應該知道自己的信、戒、聞、施、慧到什麼程度(藉由他教及他教增上力自內證),也應該知道自己有何等俱生辯才及功德(天生的);有彼尻川,方食彼瀉藥。阿含及所得,包括他人的傳授及過去串習所得。譬如要作利他行的說法時,如果自己份量不夠或沒有辯才,人微言輕、說沒兩句就被駁倒,還應惦惦較嘸代誌。 

第一個知法,佛陀提及「正經 、歌詠、記說、偈咃、因緣(九分教無)、撰錄、本起(即譬喻,九分教無)、此說、生處、廣解、未曾有法、說義(九分教無)」,即所謂十二分教,是佛所教法最早的分類。南傳 AN7.64 則只有九類,即所謂九分教。認同九種分類說法的派別較為一致;十二種分類的各種類別為何,則有三大系統。此處無意深究。知法的建立因緣是聞所成作意,即能夠聽得進去。 

「知義」是理解所聽到的並能夠照著修習,「知時」意為知道什麼時候該修什麼(下相即止相、高相即舉相、捨相)。「知節」則與日常作息有關,若飲、若食、若去(行)、若住、若坐、若臥、若語、若默、若大小便等等。若飲若食部份,論母還提到應正當受用他人財物施捨及受用沙門的說法施捨。「知眾」,論母內容很多。應如是行部份,應該善護於身、善守護根、善住正念。應如是住、應如是坐部份,到人家門口,若人家未允許,不可進入;若人家未請坐,便不該坐。應如是語部份,說話應該知道合時、合理、分寸、聲調、正直。應如是默部份,應該保持沉默時便該保持沉默,共有五個時機,為待言終,所以宴默。所以佛陀說,於彼眾應如是去、如是住、如是坐、如是語、如是默,才能謂之善知眾。不同的群體有不同的情況及潛規則,都應該了解。 

至於評斷人的勝劣,「知人勝如」,佛陀也提出判準。首先看他願不願見聖人,願者為勝。再看他願不願聽法、有沒有傾耳、是不是記持、能不能觀義、隨法行、饒義自他。就好像從牛奶中提煉出乳酪,從酪生酥,酥生酥油,酥油生醍醐。不能說不隨法行就能饒義自他。「此二人如上所說,如上分別,如上施設」,論母則說,「略有二種補特伽羅者,雙標二種。如是二種者,分別二種;此二為勝者,當知簡擇二種差別」。要一步一步去簡擇,不能單看一項。

最後,佛陀說,成就七法者,於現法中快樂無為,意欲斷漏亦無有疑。見漢譯增壹阿含39品1經。論母說是二種勝利,一者於現法中得輕安樂,二者速疾證得諸漏永盡。

中阿含162經

本經即說明與外道不同的四念住,其論母最後面有:「此中何等名為淋漏?應知如前諸動舉等說名淋漏。於彼一切皆永斷故,趣向圓滿牟尼性故,說明牟尼最極寂靜。」對照經文,應該是在解釋南傳MN140這一句:

 'He has been stilled where the currents of construing do not flow. And when the currents of construing do not flow, he is said to be a sage at peace.' (他已住立於思惟之流不轉起;當思惟之流不轉起,他被稱為「寂靜的牟尼」。) 

在本經經文裡並沒有這一段,僅提到「意息」。論母云,凡夫之中,淋漏彌多;有學弟子,多多少少會有。且依本經經文推求淋漏之義如下: 

佛陀說,人有六界聚、六觸處、十八意行、四住處。這便是論母一開始說的三處:一境、二智、三證。六界聚為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識;六觸處為眼觸見色,耳觸聞聲,鼻觸嗅香,舌觸嘗味,身觸覺觸,意觸知法。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六者可以是喜悅(喜)、失望(憂)及放下(捨)三種意行產生的基礎,如此合為十八意行(以上為境)。四住處,論母譯為四依處,即慧依處(此為三處之智)、諦依處、捨(施)依處及寂(息)依處(此三為三處之證)。住於此四處(有智有證),則思惟之流不轉起。佛陀說,於慧依處不應放逸(不放逸慧),於諦依處應善加守護(守護真諦),應致力於捨依處(長養惠施),鍛鍊於寂依處(當學最上,當學至寂)。佛陀說,若有住彼,不聞憂慼事;不聞憂慼事已,意便不憎、不憂、不勞、亦不恐怖。 

如何於慧依處能無放逸?佛陀說要先從六界聚入手,觀察組成人身及外部的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五界聚,皆是非我,僅剩下清淨明亮的識界聚。至此屬於四念住的循身觀,或說觀身不淨,其實應是觀身無我。這個時候已對未來世沒有寄望,於現在世亦不耽著,然未能永害彼隨眠,於所緣猶未能斷。佛陀說,因為心清淨,可以於六觸處所攝境界無倒觀察;識知『樂』,識知『苦』,識知『不苦不樂』三受。三受緣於六觸處,等到六觸處的感知消褪了(感覺麻痺,知已冷也),三受也會跟著消褪。經常生火的人便知道,光是一塊柴枝,火很容易便會熄掉;感覺麻痺了,只有再加柴枝,感受才會再升起;三受生起的無常性可以這麼觀察得到。等到於無明觸所生受為緣所起的貪已經遠離,便能觀察十八意行。以上屬於四念住的循受觀,或說觀受是苦,其實是觀受無常。經文少了不苦不樂受,多了喜覺、憂覺、捨覺,但這應屬於十八意行,也就是識界的感受,而非緣觸所生受。 

人的心境清明了,不再為感受添加柴火,無論六觸處碰到什麼,只剩下放下意行,經云:「彼比丘唯存於捨,極清淨也」。人的心地自此便如9999純金,工匠可以隨意打造成任何形狀的金飾(這個譬喻在《大日經疏》亦有);知道只有進入禪定時才是最佳的意行,四無色定又比色定四禪更寂靜殊勝,但即使非想非非想定仍是有為無常,若無常者,即是苦也,如是於想界貪及行界貪亦得遠離(先五界聚,次無明受,最後想界及行界)。觀察十八意行也就是四念住的循心觀及循法觀,或說觀心無常、觀法無我,其實是觀心、法有為、無常、是苦、應捨。這樣的慧對有或無均無想像,此後仍能感到三受,卻無芥蒂可尋,一直到生命終了,明白將來諸受由身滅故不復流轉。這樣的慧因為滅了一切的苦,故說第一正慧;因為達到不虛偽或不虛妄,一切時如實性的涅槃,於諦依處成就第一;過去於心億波提(見291經)有取,現在能棄捨一切依事,故捨依處成就第一;由於一切道果集成,貪瞋癡寂靜,故寂依處成就第一。凡夫及有學位的四依處不能說為第一,因為有如前所說諸動舉等。 

緊接著,佛陀這麼說: 

當像這樣說:『他住立於思惟之流不轉起;當思惟之流不轉起,他被稱為「寂靜的牟尼」。』時,緣於什麼而說呢?比丘!『我是』,這是思量(construing,經曰自舉);『我是這個』,這是思量;『我將是』, 這是思量;『我將不是』,這是思量;『我將是有色的』,這是思量;『我將是無色的』,這是思量;『我將是有想的』,這是思量;『我將是無想的』,這是思量;『我將是非想非非想的』,這是思量。比丘!思量是病,思量是腫瘤,思量是箭,比丘!以一切思量的超越,他被稱為『寂靜的牟尼』。又,比丘!寂靜的牟尼不被生、不衰老、不死去、不動搖、不熱望,比丘!因為他沒有依據此而會被生者,當不被生時,怎將衰老?當不衰老時,怎將死去?當不死去時,怎將動搖?當不動搖時,怎將熱望?當像這樣說:『他住立於思惟之流不轉起;當思惟之流不轉起,他被稱為「寂靜的牟尼」。』時,緣於此而說。 

可知「淋漏」相當於「思惟之流」,當人類思考時,上帝便會微笑,也是這個意思。

2017年3月9日 星期四

中阿含103經

經中「受」字,論譯為「取」,即所謂四取(四取之義詳201經論母)。內法和外法最終的分別便在四取中的我語取(clinging to a doctrine of self,經中譯為我受);唯有無我,才能斷我語取。故論母云:「其我語取,於一切時、一切外道,悉皆共有。是故外道於自於他,我語取中,皆不施設斷遍知論。」經云:「或有沙門梵志,施設斷受,然不施設斷一切受。」此即論母所云:「外道師於一切取雖同宣說斷遍知論;爾於諸取,不能施設正斷遍知。」頂多能夠施設斷前三取。論母說這一點是內法大師和外道師不同的地方。 

除了這點不同,佛門還有三點和外道不同的:佛門弟子、佛法、戒律。佛陀所制定的戒律能夠解脫四種外隨煩惱;佛法依止四處得四證智;佛門弟子遠離有見常邊及無見斷邊。就憑這四點,佛陀對弟子們說,你們可以對外道嗆說,只有我們這裡有沙門,其他地方都沒有!(此中有第一沙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沙門,此外更無沙門梵志;異道一切,空無沙門梵志。)這些結論都要從何謂究竟這個問題開始。論母說,「云何究竟?謂斷諸取。」因為沒有四取,佛門弟子才能遠離有無二見,才能真的解脫四種外隨煩惱(欲、恚、瞋、愛、取、憎、諍、無慧、不說慧等),依止四處、得四證智(佛、法、僧、淨戒)。四處者,一為三結永斷蘇息處,依此處於佛得證淨智;二為無退墮法勢力處,退轉的勢力在此處不存在,依此處於法得證淨智;三為定趣菩提種類處,依此處於僧(四雙八輩)得證淨智;四為極七反有隨行處(初果),依此處於淨戒得證淨智。

外道雖說自己的法終極目標也是無貪、無瞋、無癡;然而,因為他們缺少念住法門,一旦領納諸受,便於樂起染、於苦起恚、於非苦樂發起愚癡,這叫作第一現法外隨煩惱。外道雖說自己的法終極目標也是無愛、無取,但既有了樂染、苦恚、非苦樂癡,便生後有愛及諸取,成辦於有,這叫作第二後法外隨煩惱。外道雖說自己的法終極目標也是無憎、無諍,但因為他們的法都以薩迦耶見為根本,到最後一定會互相爭論是非,這叫作第三輾轉互相違戾所作外隨煩惱。外道雖說自己的法終極目標也是有慧、說慧,但他們的法沒有教授四聖諦,如何能夠覺悟?這叫作於諸聖諦不能宣說、不能覺悟所作外隨煩惱。

2017年3月8日 星期三

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七

以下論母(至別論四念住之前)所論之經未見於雜阿含經中,呂澂刊定之雜阿含經論乃有「此下一卷經佚」數字。經印順比對,論母所論係總明菩提分法,非別論念處,相應內容散見於中阿含經中,依次有中阿含103、162、1、113、111、112、91、75諸經。此非學力深厚,諳於諸經內容經義,不能致也。